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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合规文化宣传月】邀您一起当“法官” (第一期已结束)

lsclxq   金融大鳄 2017-9-27 19:10:06 来自手机  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广东广州
元某就冇做人之根本,做人都不会,怎么立足社会,不值得同情,应按相应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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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lly   活跃之星 2017-9-27 19:54:1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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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iang   金融寡头 2017-9-27 20:24:5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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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g   超级富豪 2017-9-27 20:30:2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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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帖际遇]: 巴菲特对fang 说:“做你没做过的事情叫成长,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叫改变,做你不敢做的事情叫突破。如果你向神求助,说明你相信神的能力;神没有帮助你,说明神相信你的能力。”fang 听后得到了2 颗宝石。 幸运榜 / 衰神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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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影大侠   大富翁 2017-9-27 20:38:1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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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帖际遇]: 神秘人对无影大侠 说:“对规则改变的准确预期是真正的生财之道。”无影大侠 听后财商提升,赚了1 个金币。 幸运榜 / 衰神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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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uqiang123   世界首富 2017-9-27 20:39:23 来自手机  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湖北
道德品质有问题所以才单身!好姑娘不会爱这种男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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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心中你最重   活跃之星 2017-9-27 21:03:59 来自手机  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共享地址
程序员作为一名公民,本该遵守法纪,尊重法规。但他却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,获取不正当的利益,这样做,既践踏了规则的公平,又降低了其他人的获奖几率。所以,他的行为是非常可耻的,更是法制化国家所不能容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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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宝宝   超级富豪 2017-9-27 22:30:4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湖北武汉
呵呵,群众眼光是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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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来了   超级富豪 2017-9-27 22:49:21 来自手机  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湖北武汉
法大于情,依法办事,以德服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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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日清风   世界首富 2017-9-27 22:50:54 来自手机  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湖北十堰
元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,即职务侵占罪。这个罪在刑法第271条规定的,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具体到案例中,元某作为"某公司"职工,正是利用自己从事的程序编写工作,将"一部苹果手机、一瓶香水、两只口红"这些原本的公司财产据为已有的,数额按有关规定在"5000-2000元"间,就是"数额较大",应追究刑事责任的。那么前面元某取得的那些所谓奖品,数额价值已经符合了;没看出这个"某公司"是否是国企……如果元某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话,涉嫌罪名改变为"贪 污罪"。此案例按提及的具体情况分析,一般认为元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,因此涉嫌的是职务侵占罪。
其实这个罪名最近很火热,王宝强的妻子马蓉高调炫富晒钱揶揄网友,对恶名加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……完全将道德二字践踏于脚下,然后前不久突然犯怂了,为什么?宋喆被抓了!宋喆就是涉嫌职务侵占罪。他只是经纪人,却将公司的钱据为已有,虽然那公司是王宝强和马蓉开的,但公司的钱是公司的,关你宋喆什么事呢?
这个罪的量刑标准是这样的: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数额巨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。大家可以自行对照一下,元某和宋喆大致刑期有何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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